產品別名 |
便攜式機場燈導航燈,平面放置移動式邊燈 |
面向地區(qū) |
全國 |
燈光顏色 |
綠色 |
燈罩材質 |
亞克力 |
電壓 |
其它 |
風格 |
現(xiàn)代 |
功率 |
小于9w |
使用注意事項:
● 嚴禁置于 80C°以上高溫環(huán)境中使用 ,并不可對內部電池短路 、碾壓 ,否則將 導致起火 、爆炸;
● 當設備發(fā)生故障時請勿自行拆開 , 以免造成人生傷害;
● 產品超過 3 個月不使用 ,請定期置進行充電 ,否則電池可能會損壞;
● 產品安裝后如有必要請安裝防脫繩 ,如未安裝防脫裝置在使用中要及時清除斷 裂后的燈具配件 ,否則將有安全隱患導致飛行事故的發(fā)生;
直升機場燈標應符合下列要求:
1.直升機場燈標設置在直升機場內或其鄰近處,宜架高,并應使飛行員在近距離內不感到眩目,如直升機場燈標在近距離內使飛行員感到眩目,可在進近的終階段和著陸過程中將其關閉,也可調低燈標的光強至10%或3%。
2.直升機場燈標連續(xù)發(fā)出一系列的等間歇的短時白色閃光。
3.燈標發(fā)出的光從所有方位均能看到。
直升機場燈光的設置依據(jù)《MH-5013-2008》規(guī)定:
1、機場大?。汗?級性能直升機使用時,終進近和起飛區(qū)的大小應按直升機飛行手冊中的規(guī)定確定,在沒有規(guī)定寬度時,其寬度不得小于1.5D,水上直升機場還應增加10%;供2級、3級性能直升機使用時,終進近和起飛區(qū)應能包含一個直徑不小于1.5D的圓,對于水上直升機場應能包含一個直徑不小于2.0D的圓。
直升機場識別標志應采用白色字母“H”表示。該標志的尺寸不得小于3米。
5、終進近和起飛區(qū)燈,供夜間使用的表面直升機場,設置終進近和起飛區(qū)燈;但當終進近和起飛區(qū)與接地和離地區(qū)幾乎重合或該區(qū)的范圍明顯時,可不設。
瞄準點燈,供夜間使用的直升機場,如設有瞄準點標志,應設置瞄準點燈。瞄準點燈與瞄準點標志設在一起。瞄準點燈應采用全白色燈,至少應設置6個。當高出表面的燈會危及直升機運行時,采用嵌入式燈。
直升機坪上的燈具根據(jù)不同的用途,分為泛光燈、HAPI坡度指示儀、接地離地區(qū)邊界燈、終進近起飛區(qū)燈、對正引導燈和瞄準點燈。泛光燈是機坪平面外圍的燈,是照亮整個機坪使用的。這種燈具的其中一個特點是,它需要有燈罩。因為泛光燈的光強較大,燈罩可以防止燈具對飛行員造成眩目的影響。泛光燈對于方形的直升機坪,單邊設置數(shù)量不得少于3個,且設置的數(shù)量為奇數(shù),間隔不超過5米。
———— 認證資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