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chǎn)品別名 |
消防標志燈 |
面向地區(qū) |
全國 |
與帶電源立控制型應急燈具相比,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應急燈具有便于集中管理、用戶查、消防督檢查、延長燈具壽命、提高應急疏散效能等優(yōu)點,系統(tǒng)可靠好、使用壽命長、維護與管理方便、系統(tǒng)價格低。但是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應急燈具由于每個應急燈具內(nèi)沒有備用電源(蓄電池),若供電線路發(fā)生故障,則會直接影響到應急照明系統(tǒng)的正常運行。
在火災狀態(tài)下,靠近地面的煙少、氧氣多,人疏散的本能反應是彎腰或匍匐前進,因而局部高照度照明比高位 安裝帶來的均勻照度更為有效。所以應提倡低位安裝,即在靠近地面或在地面高度上提供疏散應急照明。應急燈均以放電狀態(tài)出廠,使用前進行20 小時的充電,才可進行放電。
消防應急標志燈部分參數(shù):安全出口燈箱(左右),消防應急燈標志, 燈箱式安全出口指示牌功能特點:采用鋁材、金屬噴塑,超薄設計,外形新穎美觀.采用亮LED發(fā),表面亮度≧15cd/㎡,均勻、柔和、穿透力. 應急轉換時間≤0.2S,具有完善的過充、過放電保護功能. 選用免維護鎳鎘電池組,應急時間≧90min. 為了確保應急時間足夠長,使用前請充電>24h. 選用芯,開關晶體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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