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廢物制度建設規(guī)范化。制定危險廢物管理制度,明確危險廢物產生環(huán)節(jié)、分類收集、臺賬管理、年度申報、管理計劃、貯存場所、委托處置、轉移聯單、應急管理和業(yè)務培訓等方面的管理職責,形成相對固定的危險廢物管理組織架構。
HW09 油/水、烴/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900-005-09 水壓機維護、更換和拆解過程中產生的油/水、烴/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900-006-09
使用切削油和切削液進行機械加工過程中產生的油/水、烴/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900-007-09
其他工藝過程中產生的油/水、烴/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危險廢物,簡稱危廢,根據2016年版《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定義,危廢為具有腐蝕性、毒性、易燃性、反應性、感染性等一種或多種危險特性的或者不排除具有危險特性,可能對環(huán)境或者人體健康造成有害影響的固體廢物或液體廢物。隨意排放、存儲的危廢在雨水、地下水的長期滲透、擴散作用下,會嚴重污染水體和土壤,并通過攝入、吸入、皮膚吸收、眼睛接觸等方式引發(fā)毒害,或引起燃燒、爆炸等危險性事故,長期接觸包括重復接觸則有一定概率導致中毒、致、致畸、致變等。鑒于危廢對環(huán)境及人體的危害,危廢處理是環(huán)境保護的和難點問題,經由有的企業(yè)或機構妥善安全處理。
危險廢物處理處置技術
1、預處理技術
危險廢物的預處理一般是采用物理、化學、生物的方法改變廢物的物理化學特性,使之便于進一步的處理或者將有害物質轉化為無害的終產物。
(1)物理處理
物理處理是利用各種相分離(如重選、浮選、電選等)及固化技術,目前固化/穩(wěn)定化技術是常用的物理方法,它是工業(yè)危險廢物安全填埋的必要步驟,將工業(yè)危險廢物中的污染組分采用固化基材將廢物固定或包覆來減少廢物有害成分的浸出毒性,減小廢物的遷移性,降低對周圍環(huán)境的污染。而且現在采用的新型固化基材,很好地改善了傳統(tǒng)固化法使廢物容積的缺陷。
(2)化學處理
化學處理是采用化學方法(如氧化還原處理技術、油水分離技術、中和處理技術)將有害物質轉化為無害的終產物,或將其轉變成為適于進一步處理、處置的形態(tài)。其目的在于改變處理物質的化學性質,降低它的危害性。常作為危險廢物終處置前的預處理措施。但反應過程比較復雜,比較難以掌控,另外成本太高,不適合大規(guī)模處理。
(3)生物處理
生物處理是利用微生物分解固體廢物中可降解的有機物,從而可以被土壤和水體所接受。常用的方法有活性污泥法、氣化池法、氧化塘法、堆肥法等。與化學處理方法相比,生物處理在經濟上一般比較便宜,對環(huán)境的影響更小,應用更普遍。但處理過程所需時間長,處理效率不夠穩(wěn)定。
2、安全填埋
安全填埋是對經過前處理(如脫水、中和、堆肥、固化和穩(wěn)定化)的廢物采用工程措施來控制、減少和消除危險廢物的危害。適用于不能回收利用其有用成分,不能回收利用其能量的危險廢物,包括危險廢物焚燒處理產生的飛灰和殘渣、生活垃圾焚燒飛灰等。
填埋法作為終處置手段,由于其適于處置多種類型的固體廢物,工藝比較簡單,在國內外得到廣泛應用。但填埋法也存在一些環(huán)境問題:,就是填埋過程中,由于雨水的沖刷、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泡以及發(fā)酵作用而產生一種含有多種有害物質的滲濾液,對周圍地下水存在的隱患,容易產生二次污染;其次,填埋場占用大量的土地;再次,安全填埋場的建設要求十分嚴格,并且要求在封場后至少持續(xù)維護管理20年,所以安全填埋場的造價和運行費用都非常昂貴;后,填埋場的工業(yè)廢物的存在年限可能遠遠超過安全填埋場的人工鋪設材料的使用壽命,故而也存在著一定的環(huán)境風險。同時也不能達到減容化和資源化的目的。
3、焚燒法
焚燒法是高溫分解和深度氧化的綜合過程。通過焚燒可以使可燃性的危險廢物氧化分解,達到減少容積,去除毒性,回收能量及副產品的目的。焚燒法適用于處置當前經濟和技術條件限制下、不能再循環(huán)、再利用或直接安全填埋的危險廢物。焚燒可以處置含有熱值的有機物并回收其熱能,也可以通過殘渣熔融使重金屬元素穩(wěn)定化,是同時實現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的一種重要處置手段。危險廢物的焚燒過程比較復雜。由于危險廢物的物理性質和化學性質比較復雜,對于同一批危險廢物,其組成、熱值、形狀和燃燒狀態(tài)都會隨著時間與燃燒區(qū)域的不同而有較大的變化,同時燃燒后所產生的廢氣組成和廢渣性質也會隨之改變。因此,危險廢物的焚燒設備適應性強,操作彈性大,并有在一定程度上自動調節(jié)操作參數的能力。
一般來說,差不多所有的有機性危險廢物都可用焚燒法處理,而且好是用焚燒法處理。而對于某些的有機性危險廢物,只適合用焚燒法處理,如石化工業(yè)生產中某些含毒性中間副產物等。焚燒法的優(yōu)點在于能迅速而大幅度地減少可燃性危險廢物的容積。如在一些新設計的焚燒裝置中,焚燒后的廢物容積只是原容積的5%或更少。一些有害廢物通過焚燒處理,可以破壞其組成結構或殺滅病原菌,達到、除害的目的。此外,通過焚燒處理還可以提供熱能。
焚燒法的缺點:一是危險廢物的焚燒會產生大量的酸性氣體和未完全燃燒的有機組分及爐渣,如將其直接排入環(huán)境,必然會導致二次污染;二是此法的投資及運行管理費高,為了減少二次污染,要求焚燒過程設有控制污染設施和復雜的測試儀表,這又進一步提高了處理費用。
4、綜合利用技術
綜合利用是實現危險廢物資源化、減速量化的重要手段之一,目前危險廢物綜合利用的方法主要有溶劑的再生、油脂的再生、燃料的利用和金屬的回收等。我國目前部分城市已建設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處置的企業(yè),例如珠海安能環(huán)??萍加邢薰镜木C合利用設施,可對廢礦物油、廢濁刻液、污泥、退錫廢液、含熔劑廢物和廢線路板進行回收利用處置,降低對環(huán)境污染的同時,又帶來了經濟效益。
填埋法
土地填埋是終處置危險廢物的一種方法。此方法包括場地選擇、填埋場設計、施工填埋操作、環(huán)境保護及監(jiān)測、場地利用等幾方面。其實質是將危險廢物鋪成一定厚度的薄層,加以壓實,并覆蓋土壤。這種處理技術在國內外得到普遍應用。土地填埋法通常又分為衛(wèi)生土地填埋和安全土地填埋。
1、衛(wèi)生土地填埋
衛(wèi)生土地填埋是處置一般固體廢物,而不會對公眾健康及環(huán)境安全造成危害的一種方法。主要用來處置城市垃圾。
2、安全土地填埋
安全土地填埋是一種改進的衛(wèi)生填埋方法,也稱為安全化學土地填埋。安全土地填埋主要用來處置危險廢物。因此,對場地的建造技術要求更為嚴格。如襯里的滲透系數要小于10-8cm/s,浸出液要加以收集和處理,地面逕流要加以控制,還要考慮對產生的氣體的控制和處理等。 此外,還有一種土地填埋處理方法,即淺地層埋藏法。這種方法主要用來處置低廢物。
土地填埋法與其他處置方法相比,其主要優(yōu)點是:此法為一種完全的、終的處置方法,若有合適的土地可供利用,此法為經濟;它不受廢物的種類限制,且適合于處理大量的廢物;填埋后的土地可重新用作停車場、游樂場、高爾夫球場等。缺點是:填埋場遠離居民區(qū);回復的填埋場將因沉降而需要不斷地維修;填埋在地下的危險廢物,通過分解可能會產生易燃、易爆或毒性氣體,需加以控制和處理等。
焚燒法
焚燒法是高溫分解和深度氧化的綜合過程。通過焚燒可以使可燃性的危險廢物氧化分解,達到減少容積,去除毒性,回收能量及副產品的目的。
危廢處理需要注意的事項
企業(yè)應當注意的事項如下:
1、依法進行環(huán)境影響評價
建設產生危廢的項目以及建設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項目,依法對環(huán)境進行環(huán)評,并且遵守國家有關建設項目環(huán)境保護管理的各項規(guī)定。因此企業(yè)應當不斷重視環(huán)評工作,避免未批先建、未批先產等情況發(fā)生。
2、健全危險廢物環(huán)境管理制度
建立環(huán)境保護責任制度;再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并遵守申報登記制度;還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組織培訓。
3、嚴格遵守收集、貯存要求
應具備危險廢物貯存設施和容器;收集、貯存的方式和時間應符合要求企業(yè)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進行收集和貯存,也采取防止污染環(huán)境的措施。禁止混合收集、貯存性質不相容而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廢物,也禁止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容器、包裝物和貯存場所均需按相關國家標準和《〈環(huán)境保護圖形標志〉實施細則(試行)》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識,包括粘貼標簽或設置警示標志等。貯存危險廢物的期限通常不得超過一年,延長貯存期限的需報經批準
4、嚴格遵守運輸要求
使用運輸車輛和人員;采取污染防治和安全措施。
5、嚴格遵守轉移要求
報批危險廢物轉移計劃;遵守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
6、合法處置產生的危險廢物
自行利用、處置時,應依法進行環(huán)評并嚴格遵守國家標準;委托第三方處置時,應核查第三方。
企業(yè)不得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讓其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按照經營方式,可將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分為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綜合經營許可證和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企業(yè)需核查第三方處置單位具有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類別以及許可證所記載的危險廢物經營方式、處置危險廢物類別、年經營規(guī)模、有效期限等信息,確認第三方處置單位具有處置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