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輪胎還可做碼頭及船舶護舷、防破護堤、漁礁、漂浮燈塔等。出口皮舊輪胎也是原形利用的一種方式。通過裁剪、沖切及沖壓等方式將廢舊胎改造為膠墊、泥桶、馬具及鞋底等,也是原形利用的一種方式,不過在這方面的利用量不大,而且發(fā)展余地也有限。
再生橡膠是指廢舊硫化橡膠及硫化制品邊角料,經過粉碎、加工、機械處理等物理化學過程,使其從彈性狀態(tài)變成具有塑性和粘性、能夠再硫化的橡膠材料。隨著橡膠性能的提高,橡膠制品報廢后的回收處理也越來越難,如廢舊輪胎成分復雜,含有多種橡膠和重金屬,回收處理難度較大。目前大部分工業(yè)橡膠制品都難以在自然條件下短時間、無害化地分解,同時隨著我國工業(yè)需求的持續(xù)增長,國內合成橡膠的供需缺口在不斷擴大,每年都需要從海外大量進口橡膠。而廢舊橡膠成分豐富,具有很高的回收利用價值,因此是一種重要的可再生資源。廢舊輪胎是回收利用的主要對象,其成分主要為橡膠、炭黑和金屬,回收再利用價值,也是再生橡膠生產的主要原料來源之一。
廢橡膠資源利用產業(yè)具有不同于一般產業(yè)的屬性與特征,如資源的分散性,總供給的有限性,使用范圍的狹窄性等。這些特征顯示,廢橡膠資源利用是資源與環(huán)保意義兼而有之,具有一定社會公益性的產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