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實名制以外,《意見》還指出,單位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000元(含)以上或個人一次性購卡金額達5萬元(含)以上的,通過銀行轉賬方式購買,不得使用現金;商業(yè)預付卡面值不超過1000元,記名商業(yè)預付卡面值不超過5000元。
預付卡機構在向購卡人出售記名預付卡或一次性金額幣1 萬元以上的預付卡時,應當識別購卡人身份,登記購卡人身份基本信息,核對購卡人有效件,并留存購卡人有效件的復印件或者影印件。
代理他人購買記名預付卡的,預付卡機構應采取合理方式確認代理關系的存在,在對被代理人采取前款規(guī)定的客戶身份識別措施時,還應當登記代理人身份基本信息,核對代理人有效件,并留存代理人有效件的復印件或者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