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混裝炸藥車和民爆物品運輸車的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這包括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測和維護保養(yǎng),確保車輛始終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tài)。同時,還需制定應急預案,以應對可能發(fā)生的交通事故、爆炸事故等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應明確應急處置流程、責任分工和應急資源保障等內容,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夠及時、有效地應對。
爆破器材運輸車又稱炸藥運輸車、雷管運輸車、防爆車、民爆車、煙花爆竹運輸車,是根據科工委《爆破器材運輸車安全技術條件》研制的運輸車輛,具備防火阻燃、防雨、防靜電、煙火報警及防盜報警等功能 [1] [3] [5]。其廂體采用雙層金屬骨架結構,外部為冷軋鋼板,內壁用鋁合金板蒙面,夾層填充阻燃隔熱材料,底部鋪設導靜電膠板并與底盤等電位連接 [1-2] [5],現已脫離原來的平板運輸模式而采用廂式結構。車輛搭載感煙報警器、防盜報警器、排氣火花熄滅裝置,總質量超2000kg需加裝防盜系統(tǒng),車身噴涂黃色并標注“嚴禁煙火”警示標識
爆破器材運輸車(Blasting Equipment Transporter)底盤底盤的型號可分為:東風系列,江鈴系列,江淮系列,北汽奧鈴系列,北汽時代系列,北汽歐曼系列,慶鈴系列,解放系列,等等底盤的形式可分為:雙驅動和四驅動按額定載質量可以有0.5噸--9.9噸(科工委要求大上戶噸位不超過10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