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用途十分廣泛,如在食品、日化、煙草工業(yè)中作為香原料、矯味劑或定香劑,其中飲料、糖果、糕點(diǎn)、餅干、面包和炒貨等食品用量居多。
GB-2760-2011規(guī)定為允許使用的食用香料。廣泛用于配制香草、巧克力、奶油等型香精,用量可達(dá)25%~30%,或直接用于餅干、糕點(diǎn),用量0.1%~0.4%,冷飲0.01%~0.3%,糖果0.2%~0.8%,尤其是含乳制品。
本品廣泛用于食品、飲料、煙草、酒類、醫(yī)藥、化工和各類化妝品的加香,是一種性能穩(wěn)定、香味、留得持久的優(yōu)良香料和食品添加劑。也可直接用于餅干、糕點(diǎn)、糖果、飲料等食品的加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