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場所防爆電氣安裝基本要求(深圳中諾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的分享)
1、油浸型設備應在沒有振動、不傾斜和固定安裝的條件下采 用。
2、在采用非防爆型設備作隔墻機械傳動時,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安裝電氣設備的房間應用非燃燒體的實體墻與爆炸危險區(qū)域隔開;
(2)傳動軸傳動通過隔墻處,應采用填料函密封或有同等效果的密封措施;
(3)安裝電氣設備房間的出口應通向非爆炸危險區(qū)域的環(huán)境 ;
(4)當安裝設備的房間與爆炸性環(huán)境相通時,應對爆炸性環(huán)境保持相對的正壓。
3、除本質安全電路外,爆炸性環(huán)境的電氣線路和設備應裝設 過載、短路和接地保護,不可能產生過載的電氣設備可不裝設過載 保護。爆炸性環(huán)境的電動機除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要求裝設必 要的保護之外,均應裝設斷相保護。 如果電氣設備的自動斷電可 能引起比引燃危險造成的危險更大時,應采用報警裝置代替自動 斷電裝置。
4、緊急情況下,在危險場所外合適的地點或位猶應采取一種 或多種措施對危險場所設備斷電。 連續(xù)運行的設備不應包括在緊 急斷電回路中,而應安裝在單的回路上,防止附加危險產生。
5、變電所、配電所和控制室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
(1)變電所、配電所(包括配電室,下同)和控制室應布置在爆灶性環(huán)境以外,當為正壓室時,可布置在l區(qū)、2區(qū)內。
(2)對于可燃物質比空氣重的爆炸性氣休環(huán)境,位于爆炸危險區(qū)附加2區(qū)的變電所、配電所和控制室的電氣和儀表的設備層地而應高出經外地面0. 6m。
1、爆炸性環(huán)境電纜和導線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在爆炸性環(huán)境內,低壓電力、照明線路采用的絕緣導線和電纜的額定電壓應或等于工作電壓,且U0/U不應低于工作電壓。中性線的額定電壓應與相線電壓相等,并應在同一護套或保護管內敷設。
(2)在爆炸危險區(qū)內,除在配電盤、接線箱或采用金屬導管配線系統(tǒng)內,無護套的電線不應作為供配電線路。
(3)在1區(qū)內應采用銅芯電纜;除本質安全電路外,在2區(qū)內宜采用銅芯電纜,當采用鋁芯電纜時,其截而不得小丁16平方毫米, 且與電氣設備的連接應采用銅-鋁過渡接頭。 敷設在爆炸性粉塵環(huán) 境20區(qū)、21區(qū)以及在22區(qū)內有劇烈振動區(qū)域的回路,均應采用 銅芯絕緣導線或電纜。
(4)除本壓安全系統(tǒng)的電路外,爆炸性環(huán)境電纜配線的技術要求應符合表5.4.1-1的規(guī)定。
(5)除本質安全系統(tǒng)的電路外,在爆炸性環(huán)境內電壓為1000V 以下的鋼管配線的技術要求應符合表5.1.1-2的規(guī)定。
(6)在爆炸性環(huán)境內,絕緣導線和電纜截面的選擇除應滿足表5.4.1-1和5. 4. 1-2的規(guī)定外,還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導體允許載流量不應小于熔斷器熔體額定電流的1.25倍及斷路器長延時過電流脫扣器整定電流的1. 25倍,本 款第2項的情況除外;
2)引向電壓為1000V以下鼠籠型感應電動機支線的長期 允許載流量不應小于電動機額定電流的1. 25倍。
(7)在架空、橋架敷設時電纜宜采用阻燃電纜。 當敷設方式采用能防止機械損傷的橋架方式時,塑料護套電纜可采用非鎧裝電 纜。 當不存在會受鼠、蟲等損害情形時,在2區(qū)、22區(qū)電纜溝內敷 設的電纜可采用非鎧裝電纜。
廠房設計中防爆的基本技術措施
(1)對整個廠區(qū)都存在有爆炸危險的工廠(如乳化炸藥廠),在整體規(guī)劃設計時,要根據建筑物內危險品的生產工序、生產品種、生產特征、危險程度等因素,確定建筑物的危險等級后進行分區(qū)規(guī)劃,危險品生產區(qū)內的建筑物與其周圍村莊、公路、鐵路、城鎮(zhèn)和本廠生活設施等的距離,都應分別根據建筑物的危險等級和存藥量計算后,按規(guī)范要求取其大值。當相互間距離因廠地限制不能滿足要求時,要做防護屏障,如采用防護堤、鋼筋混凝土墻等形式。對A級建筑物設置防護屏障。要根據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形地貌,以達佳合理布局。
(2)對于一般工業(yè)廠區(qū)內有生產和使用爆炸物品的廠房和車間,應盡量集中布置在同一個區(qū)域內,與一般廠房、車間的距離要滿足安全距離的要求,這樣便于對防火墻等防爆建筑結構的統(tǒng)一處理。
(3)有爆炸危險的車間,應布置在單層廠房內,如因工藝需要廠房為多層時,則應放在上一層。
(4)在一般廠房、車間內設有局部防爆房間時,應將此房間盡量*外墻設置,采用特制的易于向外開啟的窗,這樣泄壓面積容易解決,也便于滅火。
(5)在廠房中,危險性大的車間和危險性小的車間,同樣應該用堅固的防火墻隔開(磚墻或鋼筋混凝土墻)。宜在外墻上開門,利用外廊或陽臺進行車間相互間的工作聯系;或在防火墻上作雙門斗,盡量使兩個門錯開,用門斗來減弱爆炸沖擊波的威力,縮小爆炸影響范圍。
(6)對于易產生爆炸的設備,應盡量放在近外墻、*窗的位置或置于露天,使其破壞力減弱。
(7)凡不同性質的危險物品的生產、存放應分開設置,如乙炔與氧氣分開。
(8)爆炸危險部位,不要設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內,因通風不好,發(fā)生事故時影響很大,而且不利于疏散和搶救。
防爆車間設計的一般要求
4.1 地面、內墻面
散發(fā)較空氣重的可燃氣體或易燃、可燃液體蒸氣的甲類生產車間和有粉塵,纖維爆炸危險的乙類生產車間,宜采用不發(fā)生火花的地面。為防止火花出現,地面可采用橡膠、塑料、橡膠摻石墨或瀝青混凝土等。
有可能沉積可燃粉塵的車間內墻面,應進行抹灰或油漆,做成容易清洗的(可擦洗涂料)內表面。
4.2 辦公室,休息室
為了人員的安全,在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廠房中,不要設辦公室或休息室等輔助房間。必要時這類房間可設在車間外面,與本車間之間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5 h的非燃燒墻體隔開。
4.3 電氣設備
防爆車間內的電氣設備,選用和安裝均應根據不同情況采用防爆型的,如防爆開關、防爆電機、防爆燈具等,杜絕選用非防爆型的。
4.4 防雷設施
在容易引起爆炸的廠房和車間,除在本建筑物上設置避雷裝置外,應在其建筑物周圍按要求設置立的避雷針,使該建筑物能夠處在整個避雷系統(tǒng)的保護范圍內,防止雷擊造成的事故。
爆炸性危險場所防爆設計基本規(guī)范
1、先做爆炸防護總體設計
2、定向釋放爆炸能量。在爆炸源周圍綜合利用抗爆和泄爆技術,在人口密集方向、辦公區(qū)方向、重要設備方向設置抗爆墻和抗爆窗;在人很少到達方向和無重要設備方向設置泄爆墻和泄爆窗。
3、確定安全距離。若非必要,在小于安全距離范圍內盡可能少設置人員辦公區(qū)、生活居住區(qū)、重要設備區(qū);若設置,應采取必要的抗爆措施。
4、非抗爆建筑改抗爆建筑。在小于安全距離范圍內,應對建筑物進行抗爆鑒定,對不符合抗爆要求的建筑物進行抗爆加固:防止建筑物坍塌;防止砌塊、混凝士、玻璃等脆性材料破裂產生拋片。
5、在爆炸危險區(qū)域放置抗爆庇護所。
防爆施工現場使用電纜的基本知識和要求
爆炸性氣體環(huán)境電氣線路的安裝方式可分為電纜布線方式和導管布線方式。
注:本質安全電路的安裝可不按本條的規(guī)定。
7.1 一般規(guī)定
7.2 電氣線路應敷設在爆炸危險性較小的區(qū)域或距離釋放源較遠的位置,避開易受機械損傷、振動、腐蝕、粉塵積聚以及有危險溫度的場所。當不能避開時,應采取預防措施。
7.3 選用的低壓電纜或絕緣導線,其額定電壓線路工作電壓,且不得低于500V,絕緣導線敷設于導管內。
7.4 10kV及以下架空線路嚴禁跨越爆炸性氣體環(huán)境;架空線與爆炸性氣體環(huán)境水平距離,不應小于桿塔高度的1.5倍。
7.5 電纜及其附件在安裝時,根據實際情況其位置應能防止受外來機械損傷、腐蝕或化學影響(例如溶劑的影響),以及高溫作用(對本安全電路亦見6.1.2.4.4)。如果上述情況不能避免,安裝時應采取保護措施,例如使用導管或對電纜進行選型(為了使其損害降低到小,可使用鎧裝電纜,屏蔽線、無縫鋁護套線,礦物絕緣金屬護套或半剛性護套電纜等)。
7.6 無護套單芯電線,除非它們安裝在配電盤、外殼或導管系統(tǒng)內,不應用作導電配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