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購買Bond的方法
進口商買磅可以直接委托美國本土清關行進行協(xié)助購買。買磅方需要填寫好文件 CBP Form 301 和 Bond application 回傳(有時可能需要協(xié)助提供一些其他文件例如POA、Partnership Papers等等),需要注意CBP Form 301只需要一份掃描件即可,無需發(fā)送多份。
清關方式:
1、以美國收貨人/consignee的名義清關
這種清關方式,由美國收貨人/consignee提供POA(即Power Of ATTorney:委托書)給貨代的美國代理,同時需要用美國收貨人/consignee的Bond。
2、以發(fā)貨人/Shipper的名義清關
這種清關方式,由Shipper提供POA(即Power Of Attorney:委托書)給起運港貨代,貨代再轉(zhuǎn)給目的港代理,由美國代理幫發(fā)貨人/Shipper在美國辦理進口商海關登記號(Importer Record of No.);同時需要Shipper購買Bond;Shipper只能購買年Bond,不能購買單次Bond。
注意:
①以上兩種清關方式,無論用哪一種,都用美國收貨人/consignee的稅號Tax ID(也叫做IRS No.)來清關。美國收貨人/consignee提供稅號Tax ID才能清關。
②IRS No. 即The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No. 美國收貨人在美國國稅局登記的一個納稅識別號。
③沒有Bond,在美國是清不了關的。
④沒有Tax ID,在美國也是清不了關的。
T86 清關模式
T86是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專為值電子商務貨物設計的快速清關模式,基于《美國法典》Section 321條款,即“小額免稅”政策。
適用范圍:
●貿(mào)易類型:主要適用于跨境電商平臺的訂單,包括B2C(企業(yè)對消費者)和C2C(消費者對消費者)的交易。
●貨物價值:適用于≤800美元的值貨物,根據(jù)USMCA規(guī)定,也稱為“Section 321”貨物。
●企業(yè)類型:通常適用于經(jīng)營規(guī)模較大的外貿(mào)公司、供應鏈管理企業(yè)等,以及進出口商品種類繁多、頻繁使用清關服務,且具有較高信用等級、符合海關要求的企業(yè)。
特點:
●免稅且無需詳細申報,僅需提供基本貨物信息(如運單號、收貨人地址、原產(chǎn)國等)。
●通關快速:通過對企業(yè)信用度、海關數(shù)據(jù)等進行全面評估和審核,提高通過率和通關效率,減少貨物滯留時間。
●查驗率低:無需ECCF加急費用,即使對于需要PGA批準的產(chǎn)品也是如此,不會因某個包裹查驗而導致整批貨扣留等待。
限制:
●農(nóng)產(chǎn)品,類商品不可用,且需符合美國海關“小額豁免”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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